动辄对律师或旁听者施以刑责好牛优配,绝对是司法的一种退步
从法庭旁听席带走30小时后,2025年9月11日22时许,多方消息确证,“旁听士”吴云鹏被处以治安拘留五日。
青岛人吴云鹏,年近六旬,因热心法律与公共事务,近年来经常前往全国各地参与刑事案件旁听,并在其个人公号“旁听士”发文记录。
对法庭旁听者实施治安拘留,仅仅因为其记录了庭审内容,“这事又开了一个坏头。”一位律师直言。
北京律师赵琮亦撰文称,近年来的趋势是,司法公开明显式微,庭审直播流于形式,裁判文书选择性公开,大量案件限制旁听,旁听记成为司法公开为数不多的方式之一。“若吴云鹏被带走确与其旁听行为有关,或将是对司法公开的又一次严重打击。”
自2025年9月8日开始,连续两天,吴云鹏跟随律师进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,参与旁听王颖超等十八人涉黑案的公开庭审,并在其公号发表了两篇旁听记,记录庭审细节及个人感悟。
9月10日上午,吴云鹏在继续旁听时,被法警带离法庭,并移交至管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。
法庭现场,民警告诉律师,因吴云鹏所发旁听记不属实,加之冒充被告人家属身份参与旁听好牛优配,故对其进行传唤。
王颖超涉黑案审理期间,被告人每家仅分配3个旁听名额,普通公民的旁听机会被大幅压缩。现场视频显示,吴云鹏告诉身边律师,其所写旁听记为法庭上真实见闻,若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决定,自己想申请暂缓执行。
吴云鹏随后被带至管城公安分局讯问。当日晚间,案件转至北下街派出所处理。多名律师赶赴北下街派出所询问情况,得到的回应是“吴云鹏已被带离派出所”,至于去向、理由,语焉不详。
9月11日晚间22时许,多方消息确证,吴云鹏被处以治安拘留5日。不过,具体法律依据和程序细节仍未公开。
吴云鹏短暂与家属联系时透露,自己被关押在“郑州市某派出所”,但未明确具体地点。“旁听士”公号的两篇文章被删除,显示出事件与其旁听行为及记录密切相关。
吴云鹏年近六旬,曾在体制内长期担任工程师,拥有法律职业资格,但并未成为执业律师。“旁听士”不仅是他公号的名字,亦成为他本人的别称。
他的旁听“装备”简单,几张白纸和一支铅笔便是全部,却承载着对案件细节的专注与记录。最迟次日一早,一篇内容详实、观点鲜明的旁听文便会发表。
“旁听是吃瓜看客,唯有如实报道法庭情况而已。”吴云鹏曾撰文称:“旁听不仅仅是旁听案子本身,隐藏在法律背后的理好牛优配,更是老百姓关心的。”
他的行为不仅符合《刑事诉讼法》关于庭审公开的规定,也响应了最高法院关于保障公民旁听权的明确要求。
有律师提出,吴云鹏被带离的程序充满疑点。吴云鹏的旁听行为或记录确有不当,应由管城区法院依法处理,而非公安直接介入。按目前披露的信息,法院法警将吴云鹏移交刑侦大队,再转至派出所,这一过程不仅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,也未向家属或律师履行告知义务。
警方称吴云鹏的案件“非行政案件,也非刑事案件,正在前期了解情况”,却将其扣留超过30小时,不通知家属,明显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关于传唤时限的规定。
这些做法不仅是对吴云鹏个人权利的侵害,更是对司法公开制度的公然挑衅。
近年来,庭审直播大幅减少,裁判文书公开转为选择性发布,公民旁听权频频受限。在司法公开日渐式微的当下,旁听记成为公众了解庭审、监督司法的重要渠道。
由案外律师、传媒老兵、其他法律人士组织的旁听者,甚至逐步发展为职业旁听群体。
旁听式辩护的出现,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和迫切的现实需求。在司法实践中,冤假错案时有发生,不仅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痛苦和损失,也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。但现有的发声渠道并不畅通——律师的正常表达可能被视为干扰司法,新闻媒体的客观报道也寥寥无几。在这样的困境下,旁听式辩护成为一种特殊的尝试和突破。
案外律师或新闻老兵通过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,以笔记的形式将案件情况客观、真实地呈现给公众,成为公开审判的重要方式。吴云鹏的旁听记,以朴实的文字记录庭审细节,传递法治思考,不仅让无法到场的公众了解案件进展,也倒逼司法机关在公众监督下更加审慎地履行职责。
如今,这一行为直接面临治安拘留的风险。
2025年7月,广东佛山的一场豪门恩怨、一桩股权代持纠纷引发的刑案,亦曾演变为对律师团队与旁听群体对垒的观察样本。辩护方与控诉方各自延请名律,再有职业旁听者,观点激烈碰撞,旁听记录的笔触也同样立场纷呈,案件俨然演化成一出律媒两界“豪门恩怨”。
斯伟江律师在《律师吃瓜的合宜姿势》中,点出了法律人与旁听士参与公共事务辩论所面临的微妙处境。同时,他提出了“四不原则”,一是尽量客观公正,二是不去吹捧公权力;三是不情绪化,不作人身攻击;四是吃瓜不要脱离当下的环境,也不要辱没自己的身份。
显然,这是对律师与旁听者的自律要求。而动辄对律师或旁听者施以刑责,绝对是司法的一种退步。
吴云鹏的行为不仅符合《刑事诉讼法》关于庭审公开的规定,也响应了最高法院关于保障公民旁听权的明确要求。如此一位热心公益的公民,却因行使合法权利而被强行带离法庭,并施以治安拘留,案件背后折射出司法公开在地方实践中的严重倒退。
如果连如实记录庭审的旁听记都成为“罪证”,那么司法公开的承诺不过是空洞的口号。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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